第(2/3)页 吃完夜宵,李恒以天色太晚为由,找着一个机会告辞,逃离了25号小楼。 奶奶个熊的! 妈妈热情如火。 女儿冷得像块冰。 这差异极大地母女俩真是亲生的? 他脑海中不由浮现出一排排问号??? 不过她们倒是有一个共同点:不好相处。 和余老师相处累,有压力。 和阿姨相处更累,生怕说错了什么话。 等到李恒一走,刚刚还慈眉善目的沈心瞬间平复下来,质问女儿:「自己挑的男人,怎么一整晚不说话?」 余淑恒放下筷子,「就睡了一觉而已。」 沈心眼晴眯了眯,「就睡一觉?睡一觉把祖传玉佩送了出去?」 余淑恒问:「你看上他哪了?」 沈心说:「他虽然来自农村,但长相、才华和谈吐我都比较满意。我们家不缺金不缺银,却还没出过一个大作家,还能跨领域写出《故乡的原风景》,也算是新鲜。迎新晚会上的录像带,我反复听了半小时,当得起「人杰」二字。」 余淑恒开口:「他比我小7岁。」 沈心说:「我们这样的家庭,这都不是问题。’ 母女俩面面相对,对峙良久,余淑恒问:「程阿姨那边打发了?」 沈心彷佛看穿了女儿的心思:「你要是想用一个李恒来糊弄我,那我告诉你,打错算盘了。 没了程阿姨,还有赵阿姨孙阿姨,你条件好,中意你的人可多着。在这事上,你爸一向是支持我的。 何况,你口里的程阿姨,我只要稍微漏点口风,她自会再次闻着腥味扑上来。」 沈心之所以这样上心,还是玉佩和黑色羊毛衫引起的。 尤其是羊毛衫左胸口线条都出来了,她自动脑补一个画面:小李和女儿玩情趣,用力过猛,或者玩得太久,牙齿尖把线茬勾了出来。 余淑恒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荒唐感。 她早上本意是借用李恒送走多年来缠着自己的瘟神,没想到日瘟神是暂时送走了,但他却成了新的瘟神。 有那么一刹那,她后悔供出了李恒的作家身份。 但下一秒又收起了后悔念头。 假若他是一个普通大学生,亲妈不会相信自己会跟他睡不说,也不会看上眼,程阿姨那边根本解决不了。 定了定神,她说:「你就没想过?李恒这么有才华,身边会没女人?」 沈心组织一下语言:「不用才华,就凭他那张脸,就会有很多小女生自动往上赶,妈是过来人,你也不用这招唬我。 都说「惊艳只因见识少」,一般来讲,学生时代结识的异性,会随着男人年岁的增长以及社会地位变化逐渐没了吸引力。 他们往往更倾向于找一个在感情和事业上都能契合的灵魂伴侣。在这方面, 我无比相信自己的女儿。」 闻言,余淑恒眼晴一半平静,一半郁闷,稍后她起身准备上楼。 沈心在背后问:「你去哪?」 余淑恒头也未回:「休息。” 沈心指指桌上碗筷:「碗筷你自己收拾,妈刚才突然想起一件事,要急着回趟家,今晚你要是怕的话,去对面睡。」 说完,沈心根本不给女儿辩嘴机会,抄起沙发上的包包就出了大门。 余淑恒顿了顿,半转身眼睁睁看着亲妈离去,不发一言。 母女俩相处二十多年,一直认为都比较了解对方,但现实却给两人各自上了生动一课: 母亲没算到一向对异性不假颜色的女儿会和自己学生睡觉。 女儿更是蒙圈,在外面强势无比的亲妈有一天会变着法子把自己送出去,不是送给大家族联姻,也不是送给极其优秀的同龄人,而是送给一个刚进大学的小男生。 直接理由是:李恒是个人杰。 间接理由是:自己昨晚和他睡了。 余淑恒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,几乎能呼风唤雨,身边人也比较迁就她,所以历来很少撒谎。 因为没有撒谎的必要。 但她万万没想到啊,自己早上心血来潮撒了一个谎,就把自己给套进去了, 还是套牢不好辩驳的那种。 本来以为妈妈看不上李恒,所以她才有恃无恐地把他的作家身份抖露出来, 目的是为了让这个谎言更真实一些。 毕竟谁也不是傻子,要是李恒没有过人之处,自己怎么可能和他睡觉?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