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8章、再作死-《聊斋仙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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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娶王妃!

    是的。就是娶王妃。他一开始的目标便是沈月娥。只不过是阴差阳错,又或者说是被坑了,所以娶错了新娘。

    乍一看,他重娶是正大光明的。然而事实上却不是,大宋的正妻是受法律保护的。宋朝女性的地位:不仅可以主动离婚,还能自由改嫁。

    这是当时的社会现实所决定的。打仗是要死人的,而且以大宋的两条腿怼北方的四条腿,一死便是成建制的死。

    乍一看,这似乎应该保护男人才对,但是不行,宋代军人社会地位低下,谁会保护一帮子囚徒一样的汉子?

    那么死的人多了,没了男丁,缺少军士怎么办?

    再生啊!后世的苏维埃都玩的出英雄母亲,宋人也懂。范仲淹订立的《义庄规矩》规定:“嫁女支钱三十贯,再嫁二十贯;娶妇支钱二十贯,再娶不支。”[(宋)范仲淹:《范文正公集》附录]对再嫁女子的资助优于男子再娶。

    如果以为古代只有丈夫单方面的“休妻”,而没有双方都同意的离婚,那就想错了。古代也有离婚,法律上叫作“和离”。在宋代,和离并不是什么稀罕事,妇女主动提出离婚的诉讼也不鲜见,以致宋人应俊感慨:“为妇人者,视夫家如过传舍,偶然而合,忽尔而离。”

    北宋河间府的风俗,对守寡的女性,“父母兄弟恐其贫穷不能终志,多劝其改节”,并无什么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的观念。宋人丘浚《孙氏记》写到一位年轻女性孙氏,初嫁一轻狂少年,再嫁老秀才张复,三嫁官员周默。三嫁的经历并没有影响她受封为命妇。

    虽说人家不叫英雄的母亲,这会抬高武人的地位,但是人家就是奔着这个来的。抬高女性,多嫁多生,从而也就没人去注意死掉的军伍了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背景下,已经有了正妻的赵宗景想打沈月娥的主意,绝对可以称之为作死了。

    无他,人家有法律支持,有政治需要,不要说一废材流的郡王,就是单字王也抗不住。

    “爹放心吧,孩儿不会丢人的。”

    这可是有关自己的幸福,赵宗景是说的斩钉截铁。

    看到这么有担当的儿子,赵允弼是老怀大慰:“嗯,如果你能回来,爹的王位就是你的。”

    怎么看,也比自己躲了的儿子们要出息。

    赵宗景咧嘴一笑,“爹,你犯糊涂了,我这个王位是自己挣来的,你的位置还是留给弟兄们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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